当前位置: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 > 招标采购 > 工程招标 > 招标信息
加入电力网供应商  
芜申线高溧段南京航网运行中心及外场感知设施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8-15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投标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资质要求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设置开标提醒 项目进展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招标概要
 
芜申线高溧段南京航网运行中心及外场感知设施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芜申线高溧段南京航网运行中心及外场感知设施施工监理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ZC-2023-174
项目名称:芜申线高溧段南京航网运行中心及外场感知设施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4.3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法,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监理服务费费率)为3.3%。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南京段于2009年开始建设,工程主要包括航道整治约62公里,新建下坝复线船闸,移位重建杨家湾枢纽,新(改)建桥梁11座,修建锚地1个,工程概算总投资21.79亿元,于2016年1月完成交工验收;芜申线高溧段(下坝船闸-南渡段)航道整治工程于2023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
目前芜申线航道已升级为三级航道,是规划的长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和江苏干线航道网“二纵五横”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通航千吨级的船舶,在船闸服务、航道环境整治方面也全面提升。随着芜申线高溧段航道通过能力以及重要性逐年提高,响应国家政策进行智慧运河建设,增强航道感知和调度管理水平,也成为了航道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芜申线高溧段南京航网运行中心和航道外场感知设施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工作内容
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包,即WSNJ-HWZX-JL1包。
工作内容:为芜申线高溧段南京航网运行中心及外场感知设施施工项目涉及到的航道外场智能感知系统建设、船闸视频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建设、船闸广播和无线对讲系统建设、市级运行中心的显示、会议、中控、矩阵控制、网络通讯、业务应用等系统及配套机房、环境改造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和缺陷修复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工期(不含后续服务)暂按150日历天计,具体要求如下:
开工令下达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
试运行期:3个月;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2022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中任一项资质:
①供应商应具有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资质应满足第(1)条的规定。
(3)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运工程)或水运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每天9:00-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日期:2023-08-15 【编辑:信息中心】

 

上一篇: 加速器大孔径高精度重载四点接触球轴承采购公告

下一篇: 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信息化一期信息化一期招标公告

 
相关关键词
 
 
相关信息
 
 

相关公司:  南京市政府采购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付款指导
注册流程
续签流程
会员服务

服务咨询:010-63963855

 

版权所有©2024 中电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www.cedimmobilier.com ICP证:京B2-20171486 京ICP备160551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