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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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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安新县安新镇、端村镇、同口镇、安州镇、寨里乡共计5个乡镇60个村。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路等3项措施。(1)土壤改良:待土壤经过水分蒸发后,通过翻耕增施有机肥面积10.9756万亩,每亩施用0.3吨共施用生物有机肥32926.8吨,可2-3次使用。(2)灌溉和排水工程:修复配套机井1726眼;清理沟渠260.008km,配备消防水带143.682km,喷灌工程8000亩,沟渠硬化45km,新建涵洞35座。(3)田间机耕路:3.0m宽水泥路改沥青混凝土道路32.69km,4.0m宽水泥路改沥青混凝土道路29.452km,4.5m宽水泥路改沥青混凝土道路0.15km,5m宽水泥路改沥青混凝土道路0.566km,6m宽水泥路改沥青混凝土道路0.37km;新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6.448km,新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3.039km。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立项评审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投标人自行合理安排勘察时间,以满足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需要,确保完成全部成果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后续相关施工配合服务。2.1.4项目总投资:2.8537亿元。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2.1.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其中任一资质:(1)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其中任一资质:(1)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2)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3)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4)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农林、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测量、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农林、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3年2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1)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有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2次或累计罚款伍万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4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10)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1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7)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19)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单位;(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8 00:00至2024-02-08 09:2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4-01-17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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