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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苏里格气田地处毛乌素沙漠腹地,大部位于鄂尔多斯行政管辖区域,自然环境脆弱。随着开发规模及进程的快速推进,鄂尔多斯市政府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在天然气开采过程中,要着力做好环境保护源头治理工作,要求天然气开发单位规范处理处置天然气开采钻井废弃物,尤其在钻井泥浆和岩屑处理方面要借鉴、推广当前成熟的“钻井废弃物随钻处理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集团公司、油田公司也多次强调,要提高钻井现场清洁化生产程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钻井废弃物产生量。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依法合规、平稳运行,结合现场实际,按照油田公司标准造价《钻井液不落地技术服务造价指标》适用工艺范围“实际运行过程中若采用‘破胶脱稳压滤’工艺以外其他处理工艺的,建设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协商,在以上价格基础上下浮执行”的规定,开展钻井废弃物随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设置一个标段,引入技术服务方,服务单位需满足至少30支钻井队伍同时施工的废弃物随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服务小队。
2024年计划实施200口井(预计金额7729.6万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按照合同执行)。开展钻井废弃物随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艺,包含场内处理(钻井废弃物的固液分离和液体回用)、场外处理(岩屑、废液的集中处理及再利用)以及钻井施工结束后场地的清理,同时处理好与之相关的各类外协问题,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执行2024年《长庆油田物探钻井工程造价指标》结算。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管辖区域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包含钻井工程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钻井现场废弃物固液分离随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3.4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自有、自建或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处置单位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或批复,且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8人员要求:
3.8.1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1名,承诺上岗前持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陆上石油天气开采)。
3.8.2施工人员:至少配备30支钻井泥浆不落地一体化施工队伍,人员及设备不得重复(管理人员不能兼职施工人员)。投标时需提供至少15支队伍人员、设备及证件,其余队伍人员及设备需承诺施工前配备齐全(提供承诺书)。
每支队伍施工人员要求
序号 |
岗 位 |
数量 |
资格证书 |
备注 |
1 |
队长 |
1 |
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 |
|
2 |
组员 |
6 |
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 |
|
合计 |
7 |
|
||
注: 1、投标人须承诺施工时全体员工持有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提供承诺书)。 2、队长负责所有设备整体运行,每支队伍必须配备6名组员且保证设备在井口作业期间全程驻井。 3、所有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 |
每支队伍设备要求
项目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性能要求 |
备注 |
设备器材 |
1* |
压滤机 |
1 |
套 |
功率不小于10kw |
提供:设备台账清单(按本表所列顺序)、设备照片、合同、购置发票及产品手册); 注:序号带*的为主体设备,必须为自有,严禁租赁、挂靠、合作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 |
2* |
螺旋输送机 |
1 |
套 |
功率不小于12kw |
||
3* |
振动筛 |
1 |
套 |
功率不小于3kw |
||
功能罐体 |
4* |
配药罐 |
1 |
套 |
容积不小于25方 |
|
5* |
滤液罐 |
1 |
套 |
容积不小于35方 |
||
6* |
地埋罐 |
1 |
套 |
容积不小于9方 |
||
7* |
低位罐 |
1 |
套 |
容积不小于28方 |
||
8* |
储备罐 |
1 |
套 |
容积不小于35方 |
||
9* |
破胶罐 |
1 |
套 |
容积不小于35方 |
||
配合车辆 |
10 |
铲车 |
1 |
台 |
满足现场生产 |
提供:车辆照片(能够区分不同车辆)、合格证、购买发票。 |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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