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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地质勘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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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地质勘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CITCC-SCTT2024-18,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地质勘察服务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四川省。

2.3项目规模:预估不含税总金额1070.75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总金额1135万元。

2.4招标范围: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地质勘察服务,项目建设地覆盖全省所有市州。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查明、分析并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写勘测报告,并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提出基础工程、土方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议和施工措施建议。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不划分份额,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号

对应服务区域

总站点数(基)

其中B类地勘数(基)

其中A类地勘数(基)

预估金额

(万元,不含税)

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

一般地区

三州地区

一般地区

三州地区

标段1

甘孜、乐山、凉山、泸州、眉山、内江、攀枝花、遂宁、雅安、宜宾、资阳、自贡

1660

1254

366

36

4

694.14

735.79

标段2

阿坝、巴中、成都、达州、德阳、广安、广元、绵阳、南充

928

824

78

24

2

376.61

399.21

合计

2588

2078

444

60

6

1070.75

1135

2.6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或上期同类项目同区域合同执行完成后(以到达时间在先为准)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勘察服务期限以实际订单为准。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含税统一折扣报价(ON)最高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统一折扣报价】的基准价如下:

服务内容

服务类型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基)

服务说明

地勘

A类地勘

6500

A类地勘是指:采用大型机械的勘察方式,包括采用N63.5重型动力触探、N120超重型动力触探或回旋钻取芯钻探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勘察手段

B类地勘

3900

B类地勘是指:采用非大型机械的勘察方式(没有采用N63.5重型动力触探、N120超重型动力触探和回旋钻取芯钻探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勘察手段,而只采用了使用较小勘察机具的N10轻型动力触探、麻花钻、洛阳铲、原位测试、槽探、坑探等勘察手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以下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提供财务报表的,则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原件备查。

3.4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止期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地质勘察类。

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如为框架合同,除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合同执行证明文件(经委托方/甲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若为系统电子订单则打印为纸质文件由委托方/甲方盖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5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3.6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投标函。

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对应投标标段所在地市)列入【全国/四川省/对应所投标段地市级】“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对应投标标段所在地市)列入【地质勘察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对应所投标段地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6)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投标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投标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7)针对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除按资格条件或评审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否则相应资格条件或评审细则不予认可。

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并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防伪查询二维码及报告编码。

②评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编码、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及防伪查询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查验报告的真实性。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日期:2024-04-0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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