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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公司湖南新田县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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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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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田县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湖南新田县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华能(新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建设号召,加快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在新田县投资建设的并网型光伏电站,电站规划总容量为50.38MWp(直流侧)。本项目计划2025年建设完成。拟建电站装机容量为50.38MWp,总面积为48.6万平方米。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公司湖南新田县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约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4年05月10日前开工,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各乡镇、村政府公共资源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项目备案及供电部门接入方案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负责50.38MWp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设备(含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施工现场交通服务、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验收试运行)、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投标人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编制屋顶防水、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接入施工及变压器容量改造。负责建设期租金的支付,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初步设计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费用。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分公司决策,经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提供近3 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如果是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光伏施工工程,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设总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日期:2024-04-0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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