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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油厂联合芳烃装置加热炉优化节能改造项目空气预热器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炼油厂联合芳烃装置加热炉优化节能改造项目采购计划。
2.2招标范围:空气预热器2台。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530万元,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9 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包含本项目换热元件材质(含ND钢)的板式或板管式空气预热器业绩不少于5台。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和内容详见技术方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1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4-03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04-11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炼油厂联合芳烃装置加热炉优化节能改造项目空气预热器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炼油厂联合芳烃装置加热炉优化节能改造项目采购计划。
2.2招标范围:空气预热器2台。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530万元,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9 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包含本项目换热元件材质(含ND钢)的板式或板管式空气预热器业绩不少于5台。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和内容详见技术方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1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4-03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04-11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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