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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WZ20240426-5509-3361-B1)招标人为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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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1.00 | 台 | 包1-油气回收设备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为整套油气回收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禁止油气回收撬装设备整套委外生产; 3.1.7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3.1.8 投标人必须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电气设备维护能力认定证书以满足油气回收装置防爆现场的维护能力。 3.1.9 投标人必须所提供的油气回收装置需具备防爆合格证,满足不同条件下的防爆要求,防爆标志应具备ExdeibmbpxⅡBT4GB。 3.1.10 提供近三年油品或化工品仓储,装车,码头装船使用条件下油气回收装置的使用业绩表(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同时携带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备查时无原件者,投标无效。业绩表中性能或技术参数与本次所提供产品相近或高于本次所提供产品。业绩证明形式:提供业绩合同、技术附件、投用一年(含)以上项目验收(或使用报告/应用证明)、业主委托的投用一年(含)以上的具有国家认可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尾气指标检测报告。可以显示使用单位名称、投用时间、装置规模、处理介质、工艺路线、排放指标等关键条款。并提供至少2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11 投标人需具备由当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之工业管道安装GC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 8:00时至2024年4月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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